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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加工扫描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网络 2024-05-07

项目概况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加工扫描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7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354

2、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加工扫描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500,000.00元

最高限价:750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洛驻政采招标(2024)0047号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加工扫描服务项目750000075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本次采购项目是对法院库存历史卷宗和当前新收卷宗进行集中数字化处理及著录挂接,每年约500万页档案加工扫描,处理过程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有关标准和要求开展数字化工作,确保数字化成果的质量、数据的统一规范、档案实体与信息的安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包)

5.6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由采购人对中标单位加强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合格情况下,续签下年度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重新组织招标)。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必须在河南省保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资质类别涉及“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档案数字化加工”;(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07日 至 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河南省财政厅

监管部门联系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监督电话:0371-65808421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62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369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编辑:c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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